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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私人老板怎样签定劳动合同才有效?

119 2024-11-29 11:34 admin

一、个人与私人老板怎样签定劳动合同才有效?

建议你这样试试看:有效合同问题。 经双方共同签字的合同有效。 在时效其内。 这样做的好处:劳动合同法。 注意事项:是老板就是法人。

二、协管员与第三方签定劳动合同?

由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协管员分为三种:一种是劳务派遣性质,一种是单位借调,还有一种就是直招的。

如果你是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协管员,那就是跟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如果你是单位借调的协管员,就是跟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若你是直招协管员,那你就是和直招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三、入职前签定的协议能否成为劳动合同?

  入职前签定的协议不是成为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四、工人与工人的区别?

工人与工人之间可能存在的区别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考虑。首先,从职业角度来看,工人可以根据从事的工作类型而有所不同。例如,有些工人可能从事制造业,特别是车工、钳工和装配工等,他们负责制造和组装产品。另外,还有从事建筑行业的工人,他们可能包括木工、瓦工、电工等,负责建筑物的施工和维修。此外,还有从事服务业的工人,例如餐饮业服务员、快递员等,他们提供的是服务而不是产品。其次,可以从技能水平方面来看工人之间的区别。一般来说,根据技能水平,工人可以被划分为熟练工和非熟练工。熟练工通常拥有一定的技能和经验,他们能够独立完成任务,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指导非熟练工。相比之下,非熟练工可能刚刚开始从事这个行业,他们的技能水平相对较低。最后,还可以从工作态度、工作环境、工作时长等方面来考虑工人之间的区别。例如,有些工人可能非常认真负责,对工作充满热情,而另一些工人可能只是为了薪水而工作,态度相对消极。此外,不同的工作环境也可能影响工人的表现和心情。总的来说,工人与工人之间的区别可以从职业、技能水平、工作态度、工作环境等多个方面来考虑。每个工人都是独特的个体,他们在工作中展现出的特点和风格也会有所不同。

五、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必须要给员工缴纳五险吗?

有签劳动合同才是有保障的。 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应当要缴纳五险的,这个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至于一金目前没有强制要求。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六、我与公司签定的是单向劳动合同请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与公司签定的是单向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应当是单方面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七、招聘业务员需要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深居俯夹城,春去夏犹清。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儿童冬学闹比邻,据岸愚懦却子珍。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之后还需在劳动局备案吗?

  劳动合同签订后不需要拿到劳动局去审核和备案‍,《劳动合同法》中未要求劳动合同必须要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和备案,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九、合同制工人与劳动合同制区别?

合同制工人现时来讲,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企业和工厂签与合同制的人。劳动合同制就有些差别,劳动合同制是当时人与劳资签与劳动合同制的关系,授到社保、医疗和其他保障的劳动合同制保护下。所以这是合同制工人与劳动合同制有些差别的。

十、同时与两家单位分别签定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可以吗?

劳动者能否和两家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视劳动者的用工形式的具体情形而定。   2007年6月29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中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此,劳动者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并不禁止。但是,不要对其中一项工作的完成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单位对这种情况也没有提出反对。   1、在非全日制用工时,劳动者的时间比较自由,他可以和两家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在全日制用工时,劳动者如果通过兼职的方式和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对本职工作会有影响,或者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还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和下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造成原单位经济损失的,需要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如果下家单位对原单位的损失也有责任的,需要和劳动者一起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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