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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班制工作劳动合同怎么约定?

68 2024-09-23 18:02 admin

一、两班制工作劳动合同怎么约定?

两班倒的工作,劳动合同不用特别约定的。只要你想去该单位上班,你就应该了解过这个工作单位有没有夜班的。还有就是,在你签订合同的时候,上面应该会写到,服从公司安排。所以说,服从工厂安排,就是最好的约定。在你开始工作之前,人家都会把工作性质给你讲清楚的。

二、劳动合同可以签每周上三天班吗?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周上几天班

  国家劳动法规定,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的制度,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安排劳动者休息一天,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每日不得一般不超过1小时,情况极其特殊的,需要保证劳动者健康的情形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加班支付加班费,并与劳动者及工会协商一致。

三、口头约定变更劳动合同,实际已履行三个月可反悔吗?

完全否认劳动合同口头或事实变更的法律效力不可取

  之所以这么讲,主要是考虑到劳动合同变更采取口头形式符合我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同时对于那些签订了劳动合同但通过口头变更后履行了较长时间的劳动合同,应当确认其效力,防止处于悬而未决的事实状态。

当然,这些必须建立在劳资双方合意的前提下,而这种合意是通过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表现出来的,且这种实际履行的表现具有连续性。也就是说,双方实际履行行为须达到一定履行期间才能表现并被认为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已实际变更,并达成了合意,否则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合同变更并不能引起劳动合同实际变更的法律效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实际履行口头变更合同多长时间才能视为双方已经实际变更了劳动合同,从而作为判断无书面劳动合同变更的标准呢?实践中对此存在不同认识。小编认为,实际履行期限至少超过一个月才能认定双方已经实际变更履行了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后工作满一个月,用人单位已支付了变更后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并未提出异议,可以视为认可变更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应被理解为管理性的强制性规范而非效力性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变更形式不能认为其违反了强制性规范,不能因此宣布已经客观形成的合意无效。只要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法且经过一定期间劳动者未提异议的。

就应当对这种变更行为的效力作出肯定性评价,否则亦有可能严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据此,本司法解释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关于如何认定口头约定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主要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已经实际履行;

  二是实际履行期限超过一个月;

  三是就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

四、上12小时班的人每个月出勤怎么算?

像12小时班的人,每个月出勤应该按时间算,就是你每天12个小时都上满了,不表示你全勤了,如果你没有上满12个小时,就得不到全勤,或者是一个月的某一天,你请假了,或者没有去上班了,就是没有全勤了 ,那天的工资也可能会没有了,尽量每天都出勤吧

五、有记录每个月上多少天班的手机软件吗?

有记录每个月上多少天班的手机软件。

安卓有一款 work shift calendar,可以设置什么班,比如早班,中班,晚班,一个月分别上了几天。可以在应用宝上搜索像考勤助手类的软件,也可以搜索关键词,比如说:打卡、上班。类的关键词都是可以帮助你记录上班的天数的,或者那种日历类的手机软件也是可以的。

六、有些公司规定每个月上26天班,算违反劳动法吗?

劳动法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午休是不算在内的。劳动法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一个月26天班不违反劳动法。如果周六上班,可以要求支付200%的加班费。

七、劳动合同上有综合工时制,上12小时班合不合法?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和综合工时制,但规定连续上班12小时不合法,侵犯休息权。

八、新的劳动法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劳务工每个月上几天班、加几个小时的班?

《劳动法》并未规定每月应出勤的天数,根据《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计算可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4、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5、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九、没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只上几天班有没有补偿?

  没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只上几天班,如果没有上班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的,上班的时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放假期间发放放假工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其他补偿。  如果未上班属于劳动者旷工等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发放未上班期间的工资,可以以此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发放上班期间的工资。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公司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所谓一个工资支付 周期,实行按月发放工资的,为一个月;按周发放工资的,为一周。放假一个月(或一周)内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满一个月(或一周)的次日起应当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十、儿子上初二了,数学不及格,有什么好的补习班可推荐吗?

现在没有留级了,升初二了,初二基本包囊初中大部分难点,全等函数,都是很难的,不及格说明孩子初一就学的不好,老话说初一不分上下,初二两极分化,初三天上地下,初一就已经严重掉队了,我个人认为现在不光是找好补习班的事,而是需要找一个非常认真负责的老师签合同一对一初一学的不好的回炉重造,孩子也要高度配合,比其他孩子付出要多2-3倍才有可能跟上队伍不耽误中考,初一初二数学都是互相关联的,只补初二,收效甚微,努力加油还是来得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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