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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定条款? 内退员工享受企业年金吗?

214 2024-09-18 02:53 admin

一、劳动合同法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内退员工享受企业年金吗?

内退员工享受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不同于社保,是法定以外的企业福利,企业对此有自主权。

内退员工主要存在于国有企业,并且是根据企业内部的规定形成的“退休”员工,也就是说没有真正获得人社部门的退休审批,因此按照企业年金法规的规定,只要您是企业正式员工且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您自己也愿意缴纳企业年金的个人部分,应该是不能暂停为您缴费的。

三、国家允许企业员工提前内退吗?

在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之中,该《条例》第十七条第八项规定 “企业有权在作好定员、定额的基础上,通过公开考评,择优上岗,实行合理劳动组合。对富余人员,企业可以采取发展第三产业、厂内转岗培训、提前退出岗位休养以及其他方式安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厂际交流、职业介绍机构调剂等方式,帮助转换工作岗位。富余人员也可以自谋职业。”可见,“内退”并非是一种政策规定而是有法规依据的。

国务院1993年《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第九条明确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可见,“内退”有三个条件即男到达55周岁、女到达50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当上述三个条件全部具备时职工才能“内退”,否则企业擅自对职工以“内退”对待或处理是违反政策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四、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员工怎样申请辞职?

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才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五、劳动合同法是劳动的特别法主要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六、联通内退员工待遇?

内退员工绝大多数是因为企业岗位不足,对于员工无法安置,又因为被安置的员工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甚至不足三年,可以办理内退手续,据我了解所有的内退是工资待遇,应该是正常工作工资的70%左右。

七、东航员工内退政策?

只要在公司工作满20年,并且年龄达到55岁可以办理内退的,公司都会为员工优先考虑,并且给你录入社会保险,你可以放心。

八、鞍钢内退员工待遇?

一、内退

“内退”,顾名思义,指“内部退休”,是体制改革大潮的产物。企业用人制度改革,需要更新人员结构或降低人力成本,都得快速减少体制内正式员工的数量,渠道之一便是让他们从企业内部提前退休。“内退”已成为城市生活中的一个常用词。

二、内退有些什么待遇

鞍钢员工内退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在改制前的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其生活费、养老金从改制后新企业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执行,由改制后的新企业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内退规定一次性发给有关费用,并缴足有关社会保险费。

(一)改制时内退的人员,生活费由原企业移交新企业,由新企业按月发放,并且正式退休前不再追加。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由企业和内退职工协商,按职工本人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但最低不得低于下岗职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规定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费。按生活费标准也可一次性发放给内退职工,并向社保机构预缴养老金和医疗费。生活费一次性发放的,以后不再追加。

(二)社保金的缴纳。无论原有内退人员,还是改制时的内退人员,均应将养老金和医保金落到实处。养老和医保费按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以及一定的年递增率计算预缴额,职工到龄退休或患病时按相应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一次性缴费有困难的,由原企业向新企业移交等额资产,由新企业负责按月缴纳内退职工内退期间的养老和医保费。改制后的企业无特殊原因,均应与内退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九、企业倒闭达到内退年龄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不内退吗?

企业倒闭达到内退年龄的员工,可以选择内退,也可以选择买断工龄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这两种员工安置方式各有利弊。如果选择从企业内退,每月会有一笔退休金,虽然数额不多但日子相对比较有保障。如果年纪不太大的话,还可以出去打份临工。如果选择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话,今后所有日子就只有靠这笔钱了。

十、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条款?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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