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是试用期工资还是正式工资?
劳动者正式工资2300,但是试用期工资是1200,如果按劳动法的试用期工资来算,就是正式工资的百分之80,如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正式工资的百分之80的,则 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变相克扣工资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一栏是填写试用期工资还是转正工资?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可以都写基本岗位工资。法律并未对劳动合同试用期和正式期工资约定作出必须区分性规定,只是规定工资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可以都写基本岗位工资,只要不违法上述规定的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就没有试用期?
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试用期的约定 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要求转岗?
双方应协商确定转岗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员工入职后即应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的具体时间。在试用期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中止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提出转岗要求的 ,说明企业有意在其他岗位留用当事人,当事人可以根据夲人意愿确定是否同意,不同意也可以提出离职。
五、劳动合同没有签订试用期,试用期要不要加金?
1.社会保险法马上要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办理社保手续,与是否试用期没有任何关系。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三年期及以上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三年期以下的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二个月。3.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六、试用期工资不足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80%该该如何处理?
试用期的工资跟转正工资是有区别的,试用期拿转正工资的80%,这个是符合劳动法规的,也就是公司要给你的试用期的薪资,所以另外的20%是不能去要求补回的。
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呢?如果公司是没有正当理由进行的辞退,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你可以对照以上几点看下是否合规,再进行正当的维权。
七、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双倍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第二个月开始,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计算二倍工资时,对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部分,也可以一起追究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八、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怎么办?
1、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试用期是不违法的,也就是不需要经过试用的。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九、护士试用期工资?
职位要求:
(1)现招有拿到护士证有手术室配台经验者。
(2)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每天的各项工作;(3)配合医生完成门诊诊疗及各项配台工作,准确执行医嘱并及时记录病历;
(4)认真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范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诊所各项规范制度;
(5)做到热情服务、精准操作,默契配合;
招聘对象要求: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临床医学等相关医学类专业毕业,有国家注册护士,护师或以上职称者优先;
(2)认同企业文化,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 2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者优先,熟练掌握无菌操作技术,独立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及常规操作。
薪酬福利:
(1)广阔的施展平台,良好的发展空间,顺畅的发展通道;
(2)转正后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利,带薪年假;
(3)提供住宿与餐补。
薪资说明--护士岗
一、岗位试用期1个月
1、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
2、无餐补,提供宿舍
二、试用期转正后
1、转正后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个人缴费部分、罚款、事病假扣款自付)
2、满一年后享带薪年假5天
3、每周休一天
4、提供宿舍
5、有丰厚的提成
三、薪酬制度
底薪
餐补
手工提点
3000-3800元
12元/天
十、试用期压工资吗?
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国家规定工资至少每月一发。具体规定如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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