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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合同的意思? 银行贷款合同是受托支付,可以改成自主支付吗?

216 2025-05-08 03:03 admin

一、受托合同的意思?

受托合同也叫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二、银行贷款合同是受托支付,可以改成自主支付吗?

你好,根据监管要求,银行贷款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主要根据申请贷款类型和用途决定。

如果是消费贷款,一般都是自主支付,如果是经营性贷款,一般是受托支付。

所以,正常情况下,合同是受托支付是不能改成自主支付的。

三、受托支付的受托人有什么风险?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四、财政受托支付的规定?

关于受托支付:

1、原则上是当天要发放给借款人交易对手,但因客观原因当天不能支付的(例如放款时间已经柜台已经下班了等等)

2、贷款人应在下一工作日完成受托支付。

五、受托支付的监管要求?

监管要求: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贷款人受托支付与借款人自主支付是什么意思?

贷款资金用于支付有两种方式——自主支付与受托支付。

与“自主支付”方式相比,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在贷款发放前增加了“银行对贷款资金用途的审核”环节,从而将贷款资金与贷款用途捆绑在一起。这种捆绑将使借款人对贷款资金的“自由”使用受到限制,从而有效解决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

根据新规,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1、项目融资贷款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2、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a、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b、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c、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例外情形,个人贷款资金也应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进行。

采取自主支付的个贷例外情形主要包括: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营性贷款不超50万借款人可自主支付。

七、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的区别?

        1.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的区别:(1)受托支付是指用户在使用资金前都需要向银行或者是第三方金融机构报备和申请,如果申请通过就可以使用,如果申请不通过就不可以使用(2)自主支付是指用户在使用贷款的资金前都不需要向银行和第三方金融机构报备和申请,用户可以自主使用和分配,但是资金的使用方向必须要与合同上约定的一致,否则银行和第三方金融机构有权不发放借款和提前收取借款。

        2.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贷款发放的质量,也有利于管理,可以真正实现贷款管理商业银行增强贷款风险管理模式从粗放型走向精细化。自主支付是指贷款资金可以由借款人自行使用,无需经过银行审批,但如果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的话,银行有权随时提前清收。

八、贷款资金可以通过借款人他行账户受托支付吗?

  不可以,因为受托支付应对的是实贷实付,要求借款资金去向明确合规。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九、受托支付,虚假合同收款方的法律责任?

作为第三方,其收款行为事先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自愿签署的合同权益转让合同的约定,此时,若排除第三方收款单位有虚构合同欺诈的共谋行为,作为第三方收款人,仍应执行法律条款中的先合同义务和附随合同义务,返还不当得利,作为合同诈骗受害一方的支付方,亦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不当得利的返还。

若查明收款单位事先明知诈骗行为前提下则构成合同欺诈,此乃涉及刑案范畴(略)。

十、受托支付的条件是什么?

1.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2.是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3.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4.超过了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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