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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欺诈案例? 财务积极造假的股权欺诈无效合同案例?

121 2025-04-30 03:06 admin

一、物业合同欺诈案例?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本案中物业公司实施了物业管理服务,冯某应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拖欠不交构成违约。

法官称,冯某不能因物业公司个别地方做得不足,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对抗物业服务瑕疵,从而影响整个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支持天某物业公司要求冯某给付物业管理服务费5124元的诉讼请求。

但法官也认为,天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时确实存在一定瑕疵,为缓解双方矛盾,促进天某物业公司重视物业服务质量,遂将违约金酌定减少为500元。

,物业费的收取具有公共属性,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抗辩应当限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的情形。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就不交纳服务费,物业服务质量肯定无法维系,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受损害的是小区全体业主。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不应只关注收取费用,应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如果因为提供的服务质量瑕疵,造成了业主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财务积极造假的股权欺诈无效合同案例?

以下是一个金融积极造假的股权诈骗无效同案例:

2018年,上海某公司通过股份转让收购浙江某企业,股份转让合同中载明浙江某企业2016年和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6亿元和2.05亿元。但是,收购后发现,这两年浙江某企业实营业务收入分别只有1392万元和1800元,实际收入与合并约定的收入相差很大。

经查,浙江企业在期末调整调整,虚增调整,虚增收入收入2017年度的企业收购入虚增事件实不知,但其作为收购方没有采取必要的审慎措施,导致本案发生。

最后,法院认定股份转让合系浙江某企业财务人员采取假手段所达成的股权欺诈合,被宣告无效。

三、借款不还违反什么纪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违法行为,债务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例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合同欺诈构成要件?

回答:

欺诈合同构成要件如下:

1、欺诈方存在欺诈的故意;

2、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

3、当事人因行为人的欺诈行为签订了合同;

4、当事人因签订了欺诈合同遭受了损失。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五、借款超35%可以不还吗?

不是不还,而是超过35%之后的利息可以不还,法律规定,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六、党员借款不还应如何定性?

党员借款不还一样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与普通人一样执行。不能因为是党员而网开一面。

七、劳动欺诈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是属于无效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采用合法的手段,以非法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我国劳动法第18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故意以欺诈、威胁等手段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属于使用了法律所禁止的欺诈手段,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的平等自愿原则,该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无效的劳动不存在解除的问题。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第24条、第25条和第26条规定的情形。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不能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来认定,而应当由有关部门来确认。劳动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用人单位如果要辞退劳动者,首先应当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其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经确认之后,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辞退该劳动者,如果劳动者的欺诈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还可以要求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八、合同欺诈立案后流程?

流程:

1、进行立案侦查,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对嫌疑人实施逮捕;

2、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会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3、检察院做出起诉决定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九、什么部门认定合同欺诈?

答:个人认为认定合同欺诈的部门应该是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吧。

本人处理过合同欺诈案件,合同欺诈通常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非法手段诈骗对方财产的行为。因此,合同欺诈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当事人遇到合同欺诈案件通常要去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报案。

十、平安易贷不还坐牢案例?

这个事情主要得看你是怎么处理的,只要你记住了,无论什么时候,千万别说不想还钱的话,就不会有坐牢的风险,行为不想还钱跟没有能力偿还是两个概念,不想还是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欺诈,恶意骗贷,没有能力还钱是行为客观外在原因造成的。

平安易贷就是个圈套,利用老百姓的无知,钻法律的空子,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打着合法的幌子实施诈骗。你跟平安之间,闹到最后,顶天也就是个民事经济纠纷,就算打官司输了,那法院判决也只能盼你还钱,强制执行也只是有资产的用资产抵,实在没有,那就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再还。民事纠纷是不会判刑的。平安的如果总是打电话骚扰你,恐吓你或者威胁你,一定要留证据,通话录音,短信记录视频就更好了,他们那样才是刑事案件,才是可以判刑的。如果你能让业务员承认当初他们没有如实告知过你合同条款,诱骗的你签字的话,那样他们就得把骗你的钱都还你,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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