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1、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按期清偿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偿还借款的,丙方的担保责任自动消除。
2、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由丙方代为偿还。
3、丙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4、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不动产做抵押借款,若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可与乙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动产做质押借款,乙方需将做质押的动产交甲方占有,若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受偿。
六、违约责任条款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是指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应收账款融资是否属于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应收账款融资方式的一种,指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同。
四、借应收账款贷短期借款是什么意思?
企业单位在财务核算中,借应收账款说明应收账款减少,贷短期借款所明短期借款增加。而这个会计分录同时又说明企业因贸易往来中所形成的合同关系之债已经转为借贷关系之债了,例如,企业向出借人借入资金,归还所欠合同交易对手的款项,这时就需要做上述的会计核算处理。
五、应收账款融资还要计入应收账款吗?
不计入。应收款项融资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工具为企业筹措资金的方式,也是一种债权融资形式。主要方式包括: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证券化三种。
此时应收账款的风险报酬并没有转移,所以相当于企业把这项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六、应收账款与应收账款管理的区别?
应收账款是一个会计科目,该科目是核算产品已经发出,尚未收回的款项,而应收账款的管理,则是对该科目发生的业务,进行对账,监督有关部门对账款进行回收
七、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余额的区别?
企业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余额的区别要在于应收账款余额大于应收账款,因为 应收账款是用应收账款余额扣除坏账准备之后的净额,也称之为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而应收账款余额是应收账款的原始金额,尚未扣除坏账准备,所以应收账款余额会大于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八、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什么意思?
若是你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则是你已为别人购房贷款作为连带责任担保,因为购房贷款申请人有某些条件不符合贷款要求,所以银行追加你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出现购房贷款不能正常归还本金或利息情况时,银行可以要求你这个担保人代贷款人还本付息。
九、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采购合同三者之间的关系?
1: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采购合同是三个不同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各自独立的法律效力和责任。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借款机构借款并约定偿还方式的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借款人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采购合同是指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
当借款人与借款机构达成借款合同时,担保合同可以用于增加借款机构对借款人的信任,降低借款风险。
而采购合同是指借款人与供应商达成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与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没有直接的法律关联,其目的是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
因此,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采购合同在性质、目的和法律效力上存在差异,彼此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十、怎么理解应收账款,已收到账款还能算应收账款么?
已收到的不是应收账款,而是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指的是在生产经营中,你们应收取而未收取的款项。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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