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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刑事诉讼?

131 2024-11-30 05:09 admin

一、兄弟姐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刑事诉讼?

如果没有被害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告公司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被告人是代表公司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的致害行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刑事附带民事抓人吗?

抓的,只要是刑事案件带不带民事都要抓人。

四、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单方出判决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就民事部门单独判决。

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也就是应该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当然就可以单独宣判。

在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

五、刑事附带的证据开庭当天可以举证吗?

一般来讲证据都要提前交到法院。

六、刑事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赔偿吗?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具体方法步骤是: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因犯罪行为使人身权利受侵犯或财物被损毁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提交的主要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诉讼,必须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和诉讼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印章(或签名)。

2、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收集和提交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4、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5、原告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6、如不服本院的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7、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七、欠款合同与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可以将欠款合同写成借款合同嘛?

“欠”和“借”虽然大致意思相同,都表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经济关系。但是在法律上却代表两种履约状态,欠表明债务人已经违约,在时效上从欠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借代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之时,并不代表借款人违约,只有在债务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日未能还款,才代表债务人违约,诉讼时效从违约之日开始计算。因此,这二者一字之差,却代表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权益。

所以也不可以将欠款合同写成借款合同。

八、刑事附带民事开几次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正常情况下都是只开一次庭 开完刑事部分就接着进入民事部分。

九、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何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按《民事诉讼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十、公司向法人借款没有借款合同可以吗?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行为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向法人借款没有借款合同,将无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容易引发纠纷和法律风险。因此,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建议在借款前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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