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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执行和解协议后多久解冻?

280 2024-11-04 22:25 admin

一、签了执行和解协议后多久解冻?

通常是五日内解冻,特殊情况经申请可在48小时内解冻。

签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达成谅解后,需要由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包括解冻银行卡和各种不动产。 法院接到申请后,必须在五日内完成对各种冻结资产的解冻。紧急情况下,经被保全人申请,可在48小时内解冻。

二、执行和解协议,能否作为起诉依据?

  执行和解协议,不可以作为起诉依据。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法律已经明确给予申请执行人救济的渠道,要求法院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而没有必要费时、费力,占用司法资源再次向法院起诉,这符合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执行和解协议依附于原生效判决,并没有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将执行和解协议作起诉依据,实际上是对同一案件的第二次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三、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一样吗?

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一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就是合同,所以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没有区别的。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四、赠与合同和解协议书范本?

2021年赠与合同协议书模板范本

甲方:证件号:

乙方:证件号:

甲方自愿将其下房无偿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房屋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室厅。

(二)房屋为号室

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相关权益和责任即一并赠与乙方。

第二条:甲方在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后,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在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屋抵押、转卖或出租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所有税费。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条:甲方赠与乙方房屋,本协议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证后不可撤销。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态度,积极协商处理。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公证处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五、执行和解协议如何追加担保人?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担保协议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其中包含担保条款的,在担保人未如约履行时可以依法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执行担保人财产,但不能直接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但在司法实践中,不能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面临的问题就是执行法院无法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只能是当事人自己寻找财产线索,这无疑给执行加大了难度。

六、执行和解后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该怎么办?

对于你所述的情况因为叙述不清,需要分情况而论: 首先,如果是在庭审过程中,你们双方进行和解,和解后对方不执行赔偿,如果此事案件尚未结案,你可以向说明情况,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或者如果对方同意,你可以请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然后拿民事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已经结果案了,你只能拿着和解协议重新起诉。其次,如果你们是在执行过程中的和解,如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你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的法律文书。

七、垫资协议与借款合同区别?

两者的性质不同,垫资协议一般是施工方在施工合同中向建设方承诺,在承诺的垫资额范围内不收取工程进度款,待工程进度达到垫资额以后开始收取工程进度款,例如合同约定工程形象进度达到10层时开始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借款合同是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一般要支付借款利息,有些还要提供担保,还要约定借款期限等

八、强制执行怎么和对方谈和解协议?

执行和解协议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进行协商达成的协议。

申请执行人的意见是处于主导地位的,要达成和解协议,充分尊重征求申请执行人的意见是关键,所以要多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和沟通,以期获得申请执行人对期限的宽限,这样才能达成和解协议。

九、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吗?

不是,可以是口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6、87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

和解协议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十、强制执行是按判决书执行还是和解协议书执行?

按照判决书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和解协议的规定,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原判决书暂停执行。执行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履行。只要当事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对原判决执行,即人民法院只能对原判决采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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