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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保证合同&担保合同,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之间什么关系?有区别吗。谢谢?

240 2024-09-12 01:30 admin

一、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1、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按期清偿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偿还借款的,丙方的担保责任自动消除。

2、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由丙方代为偿还。

3、丙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4、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不动产做抵押借款,若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可与乙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动产做质押借款,乙方需将做质押的动产交甲方占有,若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受偿。

六、违约责任条款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保证合同&担保合同,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之间什么关系?有区别吗。谢谢?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

保证人的保证分为一般责任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

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只在债务人的债务经过审理并其财产经过强制执行

后仍不够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的责任。债权人在未起诉债务人之前不得起诉

保证人,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

而连带保证下,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

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让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

三、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需要担保人签字吗?

1. 需要担保人签字。2. 因为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意味着借款人需要向借款机构提供担保,以确保借款的安全性。担保人的签字是对借款人信用的背书,能够增加借款机构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信心。3. 担保人的签字可以为借款人提供更多的信用支持,使借款人更容易获得借款,并且通常可以获得更高的借款额度。此外,担保人的签字也能够增加借款人在借款机构中的信用度,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四、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什么意思?

若是你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则是你已为别人购房贷款作为连带责任担保,因为购房贷款申请人有某些条件不符合贷款要求,所以银行追加你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出现购房贷款不能正常归还本金或利息情况时,银行可以要求你这个担保人代贷款人还本付息。

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采购合同三者之间的关系?

1: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采购合同是三个不同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各自独立的法律效力和责任。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借款机构借款并约定偿还方式的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借款人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采购合同是指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

当借款人与借款机构达成借款合同时,担保合同可以用于增加借款机构对借款人的信任,降低借款风险。

而采购合同是指借款人与供应商达成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与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没有直接的法律关联,其目的是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

因此,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采购合同在性质、目的和法律效力上存在差异,彼此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六、借款合同担保人可以是本人吗?

借款合同中担保人不可以是借款人本人,只能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

我国法律在借贷法律关系中设置担保人的作用,一是为了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当发生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时,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二是为了给借款人增信,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如果担保人可以为借款人本人,那么就失去了担保人应该承担的角色和作用。

七、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是否一样?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保证人的保证分为一般责任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

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只在债务人的债务经过审理并其财产经过强制执行后仍不够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的责任。

债权人在未起诉债务人之前不得起诉保证人,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下,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让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

八、借据和个人保证借款合同哪个是主合同?

借据和个人借款合同都是主合同。因为两个其实都包含了合同应当具备借款合同的基本构成要件。这里的“保证”不知道LZ是不是指担保的意思?如果是的话,那么你就是把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合并成一个合同来写了

九、担保人有权向银行索要借款合同吗?

担保人有权向银行索要借款合同的啊!你上面签字肯定会收到一份借款合同。

十、虚假购房合同是否导致借款抵押担保无效?

1.双方当事人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以套取银行贷款的,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案例要旨: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售方一直持有、保管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过户发票、收据等原件,且一直占有使用出售房屋,其主张双方为虚假购房合同套取银行贷款;而买受人不能合理解释并举证证明上述情况且未证明除银行贷款外房款的支付情况,应认定双方之间房屋买卖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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