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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要式合同?什么叫诺成合同?金融机构借款为什么属于诺成合同?

166 2023-12-03 16:59 admin

一、什么叫要式合同?什么叫诺成合同?金融机构借款为什么属于诺成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主流观点认为,我国目前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就说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我个人认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合同成立并不以生效为必要条件,也即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但并不一定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所规定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并没有否认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只是强调必须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在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所有的借款合同均应为诺成合同。

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范本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范本 文档

1. 引言

在金融领域中,借款合同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本文旨在提供一份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范本的 HTML 文档,以便金融从业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2. 借款合同范本

以下是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基本结构:

<html> <head> <title>借款合同</title> </head> <body> <h1>借款合同</h1> <h2>1. 合同条款</h2> <p>本合同由以下条款组成:</p> <ul> <li>借款金额及利率</li> <li>还款方式</li> <li>提前还款条款</li> <li>违约责任</li> <li>争议解决</li> </ul> <h2>2. 借款金额及利率</h2> <p>本次借款的金额为 XXXX,借款利率为 XX%。</p> <h2>3. 还款方式</h2> <p>借款人可以根据借款金额选择以下还款方式之一:</p> <ol> <li>等额本息还款</li> <li>按月付息,到期还本</li> <li>其他还款方式(请注明)</li> </ol> <h2>4. 提前还款条款</h2> <p>如借款人有提前还款的需求,请在 XX 天前提出申请。提前还款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p> <h2>5. 违约责任</h2> <p>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内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p> <h2>6. 争议解决</h2> <p>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p> <h2>7. 签署</h2> <p>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p> <h3>甲方(借款人):</h3> <p>签名:__________</p> <p>日期:__________</p> <h3>乙方(金融机构):</h3> <p>签名:__________</p> <p>日期:__________</p> </body> </html>

3. 修改建议

根据实际情况,您可以对上述合同范本进行如下修改:

  • 替换 XXXXXX% 分别为借款金额和借款利率。
  • 在第三部分中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并在“其他还款方式”下注明具体方式。
  • 修改第四部分的提前还款条款中的天数和违约金金额。
  • 根据需求修改第六部分的争议解决条款。
  • 最后,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填写相应的签名和日期。

通过以上修改,您可以得到适用于您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范本。当然,在使用前还建议您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适用性。

4. 总结

借款合同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对金融业务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本文提供了一份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范本的 HTML 文档,并提供了修改建议。在使用前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适用性。

三、借款合同中借款用途的理解?

借款用途目前是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条款。

这主要是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就会使原先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借款风险,最终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借款还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放的,其借款用途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不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还会造成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

这在《合同法》中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另外,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对借款用途作出规定的,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因改变借款用途对贷款人造成损害的,贷款人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四、借款合同由谁填写?

除了个人信息和需要你签字确认的地方,其他都是银行确定。

五、借款合同和诺成合同的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借款合同一般来说属于诺成合同,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

六、借款合同是网签合同吗?

不是,借款合同是经双方同意而立的纸质合同,网签合同是网上签合同

七、借款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区别?

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业务主体不同:借款合同的业务主体可以是机构、个人、银行之间的资金借货往来,贷款合同主体多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个人、企业间的借贷往来。

第二、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关系不同:借款合同的放款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银行,贷款合同的放款人多是银行。

八、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号是啥?

购房合同是购买人买房产的凭证,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出卖人向卖受人交付房屋,双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借款的凭证,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按照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借款人按照规定向出借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九、融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借款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

1、合同主体之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又是同一的,两个合同是各自独立的,签订的目的不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同,但“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和贸易不可分”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而借款合同只涉及出借人与借款人,不涉及第三方。

2、法律关系客体之区别

从标的物来看,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资金,是借钱还钱的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标的则是租赁物,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并把借钱借物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出现“物”即设备、交通工具等,而不仅仅是“资”,没有“物”,则不是融资租赁合同。

3、租金与利息计算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依合同除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除合同约定外,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范围,否则超出部分无效,而且本金也是在合同期满时一次性还清。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是租金,租金的安排远比单纯的还本付息复杂。租金一般是租期内分几次支付,均等付租或不均等付租,而且租金一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本息。

4、起算期限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一般是从借款到位时开始计算;而融资租赁中,签约时由租赁双方商定订明以开证日、提单日、最后一宗货款支付日、抵达承租人工厂日或验收日为起租日。

十、借款合同只有借款人的签名,合同有效吗?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要阐明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及利息。

还要借款人在最后落款上的签名或指印,既然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名了,就表示认可,该合同就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出借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凭借条(借款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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