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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 劳动仲裁和合同纠纷仲裁的区别?

273 2024-09-23 02:51 admin

一、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

二、劳动仲裁和合同纠纷仲裁的区别?

区别是主体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诉讼费是否收取不同。

劳动仲裁案件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社会保障法等法律。劳动仲裁案件仲裁庭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合同纠纷案件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争议纠纷,适用的是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当事人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

三、不适用仲裁时效的情形?

许多人都知道,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或少付的工资、加班费等劳动报酬,难免会影响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和睦。因而,许多劳动者并不愿意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申请劳动仲裁。那么,是否一年过后,申请仲裁的时效已过,就无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了呢?

并非如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亦即,即便从拖欠之日起超过一年,劳动者完全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四、社保是否有仲裁时效?

社会保险的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海南仲裁时效计算方式?

在我国实行的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计算的规定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可以中断,即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况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之日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六、合同纠纷仲裁答辩技巧?

1.首先注意以下答辩期的规定。一般,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和证据之日起享有十五日的答辩期,如果对方当庭进行举证,被申请人对证据内容无法当庭确认的,可以要求答辩期,在庭后详细核实后再进行答辩;

2.答辩时,应当围绕对方主张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说明,具体包括申请人据以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申请人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足;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等方面。

3.对于已说明的部分不必重复论述,对于己方强调的观点及依据可以适当多次

七、补缴社保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社保的补缴问题也困扰了很多的劳动者,问题: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5年了,单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5年来的社会保险。单位却称:其中四年的社保已过仲裁时效。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社保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受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理论上也观点不一,有的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缴纳社保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那么作为劳动争议之一的社保纠纷当然要受仲裁时效的限制;有的认为缴纳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因任何原因免除。

八、仲裁时效期满仲裁委怎么裁决?

仲裁时效已过法院不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过程中进行仲裁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范围内对其所享有的权利行使请求权,而如果过了劳动争议时效,当事人权益则会不复享有,将不能再主张权利。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九、合同纠纷仲裁找什么机构?

合同纠纷仲裁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在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哪些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一、经济合同纠纷。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二、房地产合同纠纷。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四、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纠纷。

五、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包括著作权与商标许可证使用合同纠纷、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纠纷等。

六、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包括涉外买卖、委托买卖、运输、技术转让、租赁、保险和中外合资、合作合同纠纷,以及涉外经济贸易中的其他合同纠纷。

七、海事、海商合同纠纷。包括海上货物运输、海上旅客运输、船舶租赁、海上拖船、海上保险合同等纠纷。

八、民事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民间借贷、个人合伙等纠纷,财产侵权及其他非合同纠纷。

扩展资料:

合同仲裁与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启动的前提不同。

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专门的仲裁协议也可以通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表现出来。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时间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前,纠纷中也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后。其次,双方还必须一致选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仲裁机构才予受理。

对诉讼而言,只要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由此,诉讼的条件要宽泛得多。

十、劳动仲裁诉讼时效规定?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为1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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