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赠与的房子满5年出售新规?
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二、各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应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综合窗口收件;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加强审核,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房屋交易核验范围(交易核验认定时点以综合窗口收件之日为准),对赠与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二、上海房赠给外地条件有哪些?
没有什么特殊条件。现在只需要双方同时到场签订赠送协议。
麻烦的是赠送之后的过户,通常需要外地人有上海居住证,且缴纳社保满5年。
住房赠与或继承,取消了强制公证。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公证,这样可以省各种费用2%,
但是规定,接受赠与住房过户的,协议受赠方有住房所在地的购房资质,才可办理该住房过户手续。当事人外地户籍,在上海接受赠与住房,办理过户,需要受赠方出具在上海连续满5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房地产赠与注意事项:
1、赠与双方或代理人、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如果赠与双方无法亲自到场的,应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公证委托的可不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分别持证的,应提交所有不动产权证书;
3、 通过公证程序无偿赠与的,提供赠与公证书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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