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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中lawyer、attorney,soliciter,councel表示律师时有什么区别?

204 2024-04-06 06:36 admin

一、英语中lawyer、attorney,soliciter,councel表示律师时有什么区别?

Lawyer律师的统称,对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普遍适用。但在美国,可包括法官、检察官和法学教师。

Attorney一词广泛用于美国,指授权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的律师;英格兰法律中,attorney一词指Westminster地区普通法高等法庭的公共官员(public officer)。Attorney at law一词经常与attorney一词互用,用法同attorney-at-law。Attorney in fact指法庭外接受委托的律师,也称为lawyer in fact。Bar是律师的全称概念,与法官对应。各地律师协会一般用bar association表达。Barrister一词源自英格兰法律,多用于英国、新加坡等国和香港地区,又称大律师、辩护律师,指有资格出席高等法院法庭的律师。类似称呼还有barrister, counsel和barrister-at-law。与之相对应的是solicitor。

Counsel指接受指派,专门为个人、公司和政府公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称为法律顾问。美国宪法第6、第14修正案和联邦法庭规则中均有the right to counsel的规定,即刑事被告有权因经济困难而要求法庭为其指派辩护律师。可见counsel也有律师之意。Counsel pro hoc vice指仅仅代理某案件的律师。

二、香港律师等级?

香港律师可受职于政府亦可私人开业,属律师公会管理,是该公会成员。香港律师分大律师和事务律师两种,但并不是等级上大小之分,只是担负的工作不同。前者的业务较专门化,主要是在法庭上为其当事人辩护(按:当事人不能聘请大律师,只能经由事务律师代聘),他们拥有在各级法庭和最高法庭的发言权,因而也称为法庭律师。

三、在内地如何联系在香港入狱的亲友?

联系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首先,可以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禁制和罚款处(Correct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联系香港拘留所,查询亲友的狱情和联系方式,并通过信件或者面探等方式与亲友联系。其次,可以寻求香港的律师或者内地律师的协助,来帮助联系亲友或者参与其案件的辩护,从而获得联系的机会。另外,也可以通过一些互联网平台或者社交媒体,寻求关于亲友的信息和联系方式,但是需要注意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总之,通过多种渠道,可以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尽可能地与在香港入狱的亲友进行联系和沟通。

四、国内公民在国内犯法有权利聘请香港律师或是国外律师吗?

国内公民在国内涉嫌刑事犯罪的,聘请香港律师或者国外律师的情形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其聘请的香港律师或者国外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五、jtn是哪个律所?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现已发展成为中国境内规模较大、富有活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总部位于北京,并在上海、深圳、合肥、杭州、南京、广州、青岛、成都、三亚、西安、沈阳、济南、大连、郑州设有分所,在香港、东京设有分支机构。

金诚同达集萃了众多跨领域的专家,大部分律师拥有中国及国际知名法学院的教育背景,部分还拥有在海外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经验。目前,金诚同达拥有员工近2000人,其中包括400余名合伙人。

2000年,金诚同达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0年、2005年、2008-2010年度,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自2000年以来,金诚同达连续多次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并获“北京市律师行业先锋奖”光荣称号。

在诸多业务领域,金诚同达都已成为行业里的领头军。各地区的分所与北京总所紧密合作,形成覆盖全国的网络,为客户提供广泛的法律服务:资本市场、重组并购、私募基金、合规、日本业务、金融、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商事争议、破产、刑事、知识产权、跨境争端解决等。

多年来,金诚同达以其在中国各类的法律事务中的每个领域内能够提供客户化的、综合战略性的和专业性的法律咨询服务而赢得客户的赞誉。

国际知名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于2006年,将金诚同达评为“亚洲地区蓬勃发展中的30家律所”,成为中国大陆获得这一荣誉的12家律所之一;2008年至2010年,连续被其评为“中国律所20强”;2008年、2010年,被其评为“中国成长最快的十家律所”;2011年亦被其评为“中国最佳雇主”;2012-2021年,金诚同达常年上榜其各类领域和律师榜单,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十五佳并购律所、知产律所等,以及中国十五佳并购律师、争议解决律师等。

国际知名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近十余年来(2011-2021),连续将金诚同达的国际贸易与WTO、知识产权、保险、能源与自然资源、争议解决、公司商事、并购重组、税法、劳动法等众多业务领域排位居亚太乃至世界领先。业务领域和律师人数的上榜数量在全国律所中名列前茅。

此外,金诚同达常年占据其他知名媒体与评级机构:《律师》、《法律500强》、《商法》、《中国法律商务》、《亚洲法律概况》、《国际金融法律评论》等各大榜单前列,综合实力有目共睹。

金诚同达集萃了众多跨领域的专家,绝大部分律师拥有中国知名法学院的教育背景,有些还有美国或者欧洲、日本等知名法学院的教育背景,和曾经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香港的律师事务所里从事国际法律业务的工作经验。秉承“守信金诚,励志同达”的理念和“同心合力,事业腾达”的目标,倡导“法理精神、一品服务”和“服务创造价值”,金诚同达运用资深的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竭诚为每位客户提供最为专业和完备的法律服务。金诚同达律师能够切实地从每位客户的立场和观点出发,同时坚持结合具体情况,在每个业务层面提供高水准的优质服务。金诚同达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合作模式和国际化的质量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金诚同达正在成为客户最信赖的重要资源。

此外,金诚同达还拥有国际化的业务网络,与美国、欧洲、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等国家、地区和港澳台的相关同行保持着广泛而深入的业务合作关系,力求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最优化的资源共享和业务互动。随着日益扩展的客户群,金诚同达不仅志在成为中国专业法律服务的领先者,还希望跻身一流国际律师事务所的行列。

同时,金诚同达亦是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的推动者和热衷实践者。金诚同达律师经常受邀在政府机构、专业协会、民间团体主办的会议上发表演讲,参与人大和政协提案的草拟,参与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或者修法,参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讨论,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实施的调研,积极投身于中国的法制化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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