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转让后员工有哪些要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变化合同主体属单方终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支付补偿金。公司转让后,员工可据此要求追讨欠薪,津贴补助,医保和社保,及合理的经济补偿。
二、货车挂靠公司跑路 无法过户和年审运管本,车主如何维权?
1、阅读合同或协议条款。在进行车辆挂靠登记时,假如双方已签订了挂靠合同或者挂靠协议,司机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挂靠期限到期时,可以直接选择退出。假如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未到期,就必须要仔细阅读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条款了,看看具体的条款约定的一些退出条件,把条文的规定摸透,在进行就下来的步骤。
2、和挂靠公司进行协商。假如在合同或协议并未到期之时,车主就想解除挂靠关系了,必须要和公司进行协商,一般协商的主要内容就是给违约金的问题了。
3、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条款退出。假如合同或协议本身就约定了违约金的一些条款,就可以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来办理解除挂靠的手续,然后按照约定给予一定的补偿金给公司。
4、保留足够的证据。假如挂靠公司违反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一些强制性义务,车主可以直接要求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条款内容,直接单方面解除挂靠,此时,作为车主要想胜诉的话就一定要做好证据的搜集,为后面的打官司做好充足的准备。
5、向。把证据搜集齐后,车主就可以去挂靠公司了,只要你的证据齐全,能够证明单位违约的事实,你就一定能得到胜诉的结果。
6、办理退出手续。在下了车主胜诉的判决书后,车主就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要求公司协助其办理解除挂靠的手续了,假如单位逾期不履行的生效判决,车主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买卖合同纠纷被申请人同意保全是什么意思?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合同保全与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不同的。所谓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而对当事人的财产和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它是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一般都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它是通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而实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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