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许可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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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合同作为知识产权合同中的一种,虽然具有普通合同的共性,但是它自身的法律特征也很明显,综合起来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专利许可合同转让的是专利权。我国《专利法》第11条对专利权的规定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第三人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不得使用专利方法等。这种特殊的权利具有合法的垄断地位,可以通过专利许可合同进行授权使用,从而促进专利技术创新。
第二,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仅取得专利的使用权,这是许可合同的本质特征。许可合同是建立在专利许可制度的基础之上的,许可方出让的仅仅是专利权中的财产使用权,而不是该项财产的所有权,该项权利的所有权由许可方自己享有。
第三,专利许可合同的标的具有无形性。专利许可合同的标的为专利技术使用权,这种权利的无形性使得同一标的可以被重复使用,签订多个许可合同。比如在普通许可合同中,专利权人可以将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不受次数限制的授予不同的被许可方。
第四,专利许可合同的履行过程较为复杂。专利许可合同中一般会包含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等特别条款,所以专利许可合同的履行并不是一次性结束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合同履行期间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逐渐享有合同的权利,承担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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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合同有哪些特征及法律规定?
1)签订合同主体方面 劳务合同的签订双方没有局限,可以是公司、自然人之间的任意组合。
2)签订合同的双方关系 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3)劳动风险的承担 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劳动报酬 由双方执行自行协商,法律不过分干涉。
5)争议解决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
三、购销合同有哪些必备要素?
采购订单就其样式和在公司内的传递路线而言各不相同。不过,任何实用的采购订单所必备的要素有:序列编号、发单日期、接受订单的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所需物品的数量和描述、发货日期、运输要求、价格、支付条款,以及对订单有约束的各种条件。
这些约束采购方和供应商之间关系的条件极为重要,至于什么应该包括到合同中而什么又是不必要的,则要通过磋商决定。实际上,在某个公司的采购订单中包括哪些条款常常由多年采购经验决定。订单中的条款项目一般包括如下方面:
①包括那些当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时,保护采购方不受诉讼连带责任的条款。
②包括有关价格的条款。例如,“如果订单中没有指明价格,那么,在我方没有接到通知并对其表示接受的情况下,所购物料的价格不应高于上次支付的价格”。
③包括明确指出不允许就装箱和运输进行收费的条款。
④明确规定货物的接受取决于对其进行的质量检测的结果。
⑤指明拒收货物后,如果购买方再次采购会重新发出订单。
⑥详细描述质量要求以及质量保障、控制的方法。
⑦如果所发货物在订单指定日期没有到达,允许取消订单。
⑧指明采购方拒绝支付汇票给供应商的几种情况。
⑨有些条款涉及货物数量,即关于实际装运数量多于或少于所定货物时如何处理。
在某些行业中,很难控制一次生产产出的数量(例如印刷业)。这时,产量在一定限度内的超量和不足都可以接受。
⑩涉及对公司有特殊利害关系的事件的条款,例如有关仲裁和制造部件时所需工具的处理等问题的条款。
个别公司在采购订单一式几份方面以及如何处理这些不同副本方面各不相同,典型情况下,采购订单的传递路径如下:原件发往供应商,有时随单附一份副本以便供应商返回作为其接受合同的证明。
一份副本归入顺序编号的采购订单卷宗中由采购部门保管,另一副本则由供应商保管。有些公司里,采购部门不保存采购订单的副本,他们把采购订单拍照后,用缩微胶片的形式进行保存。会计部门也会收到一份订单副本以便于处理应付账款。一份副本发往仓储部门,用于该部门为接收物料做准备。如果公司组织结构把收货和仓储两个职能分开处理,收货部门也会收到一份副本。这些副本将按照供应商名称的字母顺序进行归档,并用于记录货物到达后真正收到的数量。如果收到的物料还要经过检验(通常原材料和生产部件就是这样),那么一份副本也要送到检验部门。
尽管采购订单的所有副本在内容上都是相同的,并且是一次同时填写完毕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在形式上也必须一模一样。例如,供应商的接受函上可能包含有其他副本不必列出的表明其接受意见的条款,填出收货方面的各项数据仅仅是收货部门的订单副本的要求;采购部门的订单副本则可能要求列出发货承诺、发票以及运输等方面的条款。由于价格的保密性,一般而言,它不会出现在收货部门的副本上。
实际上,采购订单会以不同的方式加以保存,但关键是在需要这些文件的时候可“轻而易举”地找到它们。目前可能做到的是:所有与一项特殊采购的订单有关的文书应该附在一张订单副本上,如果可能的话,还要将其在某处归档并建立交叉索引,以便需要时可以很快找到。使采购部门最可能受到指责的,莫过于当其收到来自于使用方、生产部门、仓储部门、工程技术部门或会计部门的人员发出的只能在查看过汀单后才能解答的质询时,供应部门的人员却不能及时肯定地对其进行解答。
对于一式两份的采购订单的归档问题,一般一份按采购订单的编号顺序保管;另一份与相关的采购申请和往来信件一起,按照供应商名字的拼音字母顺序加以保管。除此之外,还可以把一份按供应商名字的拼音字母顺序保管,而另一份按应该从供应商那里收到接受函的期限归入期票据记录簿中。如果到期后没有收到供应商发来的接受函,这个结果会记录在这份副本上。然后,采购部门进行跟踪接触以督促供应商发出接受函,同时,将订单上到期日期加以顺延。如果供应商最终接受了订单,到期票据记录簿中的这份副本就应按最后的跟踪接触日期或货运到期日的日期进行归档。
如果对方没有表示接受,那发出的采购订单并不能构成一项合同,通常,供应商接受了订单的各项条件后,要向采购方的采购部门发出所谓的“接受函”,至于什么真正表示双方达成一致并接受发盘的各项条款,基本上是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不过,有时律师所指出的表明接受发盘的一些要素,在另外一些情况下恰恰是一些例外。
另外一个坚持要求对采购订单作出接受确认的原因是:除了任何法律上的原因以外,只有当采购订单被确认接受之后,采购方才能确信在要求的日期供应商将发货。如果发货日期不确定,采购方在进行任何有效行动之前都必须了解一些确切的信息。
四、购销合同有关法律规定
在贸易合作中,购销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是买卖双方约定商品买卖的条件、价格和方式的书面凭证。购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购销合同涉及到的法律规定非常丰富,正确认识和遵守购销合同有关法律规定对于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购销合同的基本构成要素
购销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商品交易达成的协议,具有买卖、付款、交付等基本构成要素。在法律上,购销合同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 标的物:购销合同的标的物是商品,必须明确定义、可供买卖、具有商业价值。
- 价格:购销合同的价格是交易商品的价款,应当明确约定。
- 方式:购销合同的方式包括付款方式、交付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购销合同的签订应当充分考虑以上要素,并在约定中明确规定,以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购销合同有关法律规定的重要性
购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管,购销合同有关法律规定对于买卖双方具有重要意义:
- 保障权益:购销合同有关法律规定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 规范行为:购销合同有关法律规定规范了买卖双方的行为,促进了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 解决纠纷:购销合同有关法律规定也为买卖双方提供了纠纷解决的依据,帮助双方化解矛盾、维护合同权益。
因此,理解和遵守购销合同有关法律规定是买卖双方必须做到的。
购销合同中常见的法律规定
购销合同中常见的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 物权法规定:明确了商品所有权的归属和转移规则。
- 合同法规定:规定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相关规则。
- 民法总则规定:明确了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购销合同的法律关系。
购销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购销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 明确标的物、价格和方式。
- 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和方式。
- 注意风险防范和争议解决的条款。
只有在充分考虑以上事项的前提下,购销合同才能真正发挥其约束力和保障作用。
购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需要变更或解除的情况,双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 变更:购销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 解除:购销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避免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购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涉及到双方权益的调整,必须慎重处理,避免损害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购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如果在购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以解决:
- 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双方合作关系。
- 调解解决: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或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解决争议,加快解决纠纷。
- 诉讼解决:在协商和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总结
购销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和遵守购销合同有关法律规定,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至关重要。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应当注意明确标的物、价格和方式,约定履行期限和风险防范措施,以避免日后出现纠纷。购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处理,购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也要依法选择,以确保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五、北京胡同有哪些特征?
北京的胡同虽然看起包罗万象,既有江河湖海(大江胡同、河泊厂胡同、团结湖、海滨胡同)、山川日月(图样山胡同、川店胡同、回升胡同、月光胡同)、人物姓氏(张自忠路、贾家胡同)、市场商品(菜市口胡同、银碗胡同)、工厂作坊(打磨厂、油漆作胡同)、花草鱼虫(花枝胡同、草园胡同、金鱼胡同、养蜂夹道)、云雨星空(云居胡同、雨儿胡同、大星胡同、空厂)、鸡鸭鱼肉(鸡爪胡同、鸭子店、鲜鱼口、肉市街)等等,名目繁多,令人看着眼花缘乱,但如果认真分析,还是有其自个儿内在的规律的。
多以衙署官方机构、宫坛寺庙、仓库作坊,桥梁、河道、集市贸易、商品器物、人物姓氏、景物民情等决定胡同、街巷的名称,其中许多沿用。
六、法律有哪些特征?
法律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法律性。
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
第二,社会性。
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其他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或一个方面。
第三,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的意志所支配的行为,具有意志性。
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受人的意志所支配。
反应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一定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
七、合砂石购销合同中注意哪些事项?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基本信息。个人需要出示身份证明,公司需要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如果委托他人的还需要有授权委托书。
第二,明确采购建筑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型号。
第三,约定货款费用的给付方式,数额,时间。
第四,约定交货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
第五,违约责任的承担。
八、签订黑白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律师是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他们在帮助个人和企业解决法律问题时提供重要的指导和支持。当涉及到签订合同时,律师的角色被广泛认可,因为他们能够识别和评估与合同签署相关的潜在法律风险。
在签订合同时,法律风险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重要问题。一种可能会导致法律风险的情况是签订黑白合同。所谓黑白合同,指的是合同的实际内容和表面显示的内容不一致。这种合同可能包含不明确的条款、漏洞或隐藏的附加条款,导致双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存在争议。
签订黑白合同的法律风险
签订黑白合同可能会带来以下几个法律风险:
- 1. **合同效力的争议**:黑白合同的主要问题是其效力的争议。当双方对合同的真实意图产生争议时,法庭会寻求证据以确定合同的真正含义。这可能导致延误、纠纷和解释上的困难。
- 2. **违约和赔偿的纠纷**:黑白合同可能导致违约和赔偿的纠纷。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条件时,对方可能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由于黑白合同的不确定性,违约和赔偿的确定可能变得非常困难。
- 3. **不公平条款的问题**:黑白合同往往包含不公平或法律禁止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削弱一方的权益,导致不公平的交易或违反法律规定。一旦发现这些问题,受影响的一方可能会寻求法律救济。
- 4. **合同效力的撤销**:在一些情况下,法庭可能会撤销黑白合同的效力。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合同内容中存在欺诈、胁迫或错误陈述的情况下。合同的撤销可能会导致各方之间的权益重新调整。
如何避免签订黑白合同的法律风险
避免签订黑白合同的法律风险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建议:
- 1. **委托专业律师**: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全面的法律审核和咨询。律师能够识别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 2. **明确交易内容**:合同的内容应该明确、清晰地表达双方的权益、义务和责任。避免使用模糊或不明确的词语,确保合同中的陈述准确反映双方的意图。
- 3. **审查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各个条款。特别要注意隐藏在背后的附加条款或不明确的条款。如果有任何疑虑或不确定性,应及时与律师进行讨论和澄清。
- 4. **合法合规**:确保合同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某些条款可能被认为是不公平或违法的。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避免使用这些条款。
- 5. **书面记录**:尽可能将所有交流、协商和约定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这样可以防止或减少口头约定的争议,并为双方提供明确的证据。
法律纠纷的解决
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存在法律争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解决:
- 1. **协商和调解**:双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这可以减少双方之间的紧张情绪和长期的法律纠纷。
- 2. **仲裁**: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方法。仲裁是一种快速、高效和相对较廉价的纠纷解决方式。
- 3. **诉讼**:如果仲裁也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后的解决方式,但往往耗时较长且成本较高。
- 4. **获得法律援助**:如果遇到经济困难或法律素质不高的情况,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免费或廉价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总的来说,签订黑白合同可能会导致各种法律风险。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全面审核和咨询是至关重要的。此外,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应该明确、清晰,并符合法律和公平原则。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注重充分沟通和理解,以避免潜在的法律争议。如果纠纷确实发生,应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以维护自身权益。
九、借款人的合同有哪些特征
借款人的合同有哪些特征
在现代金融业务中,借款合同是借贷双方约定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借款人和贷款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利益。借款人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 合法有效
借款人的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效力。合同条款应明确、清晰,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达成合同,并明确约定了还款方式、利率、期限等关键内容。
2. 借款金额和明细
借款人的合同应明确规定借款的具体金额和借款用途。这样可以避免因借款金额不明确而引发的争议,保护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合法权益。
3. 还款方式和期限
借款人的合同应明确约定还款方式和期限。还款方式可以是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还款期限通常以天、月为单位。确切约定了还款方式和期限,可以保证借款人按时还款,减少违约风险。
4. 利率和费用
借款人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利率和费用。借款利率是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支付的利息,费用包括各种手续费用和担保费用等。通过明确约定利率和费用,可以避免二次借贷和风险隐患。
5. 担保方式
借款人的合同通常会涉及担保方式的约定。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等,用于保证借款的安全性和还款的可靠性。不同的担保方式对双方的法律责任和风险承担都有不同的影响。
6. 违约责任
借款人的合同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时,贷款机构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违约责任可以有效降低违约风险。
7. 保密条款
借款人的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保密条款。保密条款规定了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信息保密义务,防止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泄露。
8. 争议解决
借款人的合同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和诉讼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可以帮助双方快速解决争议,保护自身利益。
总结
借款人的合同作为金融业务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具有合法有效、明确条款、保护合法权益等特征。合法的借款合同可以确保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利益不受侵害,并提供一种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方式。
十、法律思维有哪些特征?
法律思维的基本特征:
1、法律思维是主体认知客体的一种方法法律思维的主体是指法律职业者,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客体是指法律规范和客观现实。主体和客体相分而结成认识关系,认识的方法就是作为主体的人的思维。法律是人类思维创造的产物,同时又具有独立于人类而存在的客观性,徒法不能自行,法律理论为法律介入社会生活提供了依据,法律思维则为法律与人类社会生活的互动提供了方法。
2、法律思维是主体从现象到本质以达至法律真实为最低标准的一个思考过程进入法律视野的客观事实经常呈现纷繁杂陈、杂乱无章的现象。这些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法律思维作为理性的思考方式,需要对大量的现象进行分析加工,无数客观外界的现象通过人的眼、耳、鼻、舌、身这五个官能反映到自己的头脑中来,开始是感性认识。这种感性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但是,由于法律思维的对象一般都是发生过的事实,法律职业者只能根据符合程序要件的当事人的主张和举证,以及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信息和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只能达到程序要求的法律真实,而不可能完全再现客观真实。因此,法律思维虽然是主体从现象到本质的思考过程,但这种思考以达至法律真实为标准,即所谓的合法性优于客观性。
3、法律思维以法律职业者的法律知识和经验阅历为前提与法律职业者相关联的不仅是法律规范整体,还涉及到具体的事实构成。法律思维不可能凭空产生,其必然以对事物的“先见”为前提。所谓“先见”是指个人在评价事物时所必备的平台,其先前的生活阅历、知识等构成理解倾向的基础因素,不可避免地带有个人的主观色彩。法律职业者运用法律思维,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底蕴,否则思考法律问题就会没有依据和方向;同时,法律职业者还必须具备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否则就无法认识事实构成。因此,只有具备了法律知识与“先见”这两个前提,法律思维才可能发生。
4、法律思维以法律规范和客观事实为思考质料法律思维的逻辑起点是进入法律视野的自然事实或者说案件,这些自然事实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行为、动机等等。法律思维通过法律规范要求,区分出自然事实和法律事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建构,区分出法律事实的性质。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将法律研究和事实研究结合起来的过程,法律规范和客观事实则是这个思考过程的质料。用简图可以表示为:自然事实→初步法律研究→法律事实及其性质→法律事实和证据研究→深入法律研究→裁判事实。
5、法律思维以法治理念为价值指引,以停止纷争为目的如前所述,法律思维是一种法律方法,其既是实现法治的条件也是法治自身的固有要求。关于法律思维以法治理念为价值指引的问题,将在下文论述。多数情况下,法律思维表现为一个判断过程,以得出结论并给出理由为结果,其现实意义就是定分止争,即案件的审结。定分是对争执问题是与非的判断,止争是在判断的基础上据法裁断,给出法律结论和理由。在此,法律的目的与法律思维的结果形成了契合。扩展资料法律思维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三种人中表现得最典型,因而在分析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则时,主要就是以法官的法律思维为参照对象。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则可归纳为6条:1、法律思维必须以权利义务的分析作为思考问题的基本逻辑线索2、形式合理性优先于实质合理性3、程序公正优先于实体公正4、普遍正义优先于个案正义5、理由优先于结论6、合法性优于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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