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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房可以做婚内公证吗?

114 2024-12-31 01:34 admin

婚后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及手续有:

一.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

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接待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通过上述四步,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可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

一.以下三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

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

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

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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