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商品房预售条件?
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 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购房合同书自己怎么保管?
答:购房合同可以放到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比如保险柜等,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可以到开发商、房管部门复印。
房产证办好后购房合同原件个人是会存留一份的,房屋购买合同为一式三份,销售方一份、购买方一份、房管局备案一份。
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
根据定额标准来拟定预售项目的监管总额,而且具体的标准也会向社会公布执行,一般是多层楼2000元/平米,而且会根据不同楼层出现不同的价格,楼层越高单价越高,25楼以上的房屋会按照3200元/平米进行收取。
四、商品房预售款可否法院划走?
商品房预售款法院不能划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商品房预售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房地产项目建设、维护购房者权益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冻结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人民法院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时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比例原则,切实避免因人民法院保全、执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款项导致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无法拨付到位,商品房项目建设停止,影响项目峻工交付,损害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
除当事人申请执行因建设该商品房项目而产生的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债权案件之外,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对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款项,人民法院不得采取扣划措施。
五、商品房不封顶是否可以预售?
05年考虑取消预售是因为当时开发商烂尾等事件时有发生,现行的预售制度需要结构封顶才可以开卖,而过去开始造主体结构就可以卖,现在房地产业已经有相当大变化,首先地价成为主要成本,第二烂尾很少听到,第三卖房从毛胚转为精装修,开发商为了拖延上市,造完了才开卖的也很多。所以有无预售现在其实没什么影响
六、廉租房购房合同书掉了怎么补办?
对于廉租房购房合同书丢失的情况,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补办合同:
1. 制作声明:首先,撰写一份声明书明确说明购房合同书的丢失以及你的意愿和原因补办合同。在声明中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如购房合同的相关信息、丢失的日期和方式等。
2. 合同复制:尽量联系相关方,如房主、房产中介或开发商,请求他们提供一份购房合同的副本。确保副本与原始合同内容一致,并加盖相应的公章。
3. 公证备案:将补办声明和合同副本一起提交给公证处进行备案。公证处会对补办文件进行审核,并签发相应的公证书。公证备案可以证明您的合法意愿和行为,并提供法律效力。
4. 法律咨询:如果有需要,你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当地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法律专业人士可以给予你具体的法律建议,并帮助你确保补办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请注意,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会受到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影响。建议你与相关机构(如房屋管理部门、公证处等)联系,了解具体的补办合同要求和流程,并遵循相关指导来进行操作。
七、预售商品房交付是否需要通水电?
预售商品房交付需要通水电,这是商品房交付的必备条件,燃气可以后通,我们遇到过有的商品房交付居住了好多年,才通气源的,在这期间,做饭一直是用电,没有水电的话,是满足不了居住的基本要求的。
在我国北方除了水电以外的必要条件还有一个就是暖气必须得通,不然的话冬天水管有可能冻裂。
八、武汉怎么查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
武汉商品房预售上房管局查预售网上备案
九、如何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①进入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后,找到“网上服务大厅”模块,单击“商品房预售信息查询”
②在弹出的页面中,出现搜索栏,可按“预售证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城区”几大类进行搜索。
③选择按“项目名称”进行查询,在搜索栏输入项目名称,单击“确定”。
④出现查询的信息
十、怎么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解除程序如下:
一、受理、审查提交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备案申请表(原件);
2、协议解除合同的,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协议及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原件);
3、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决解除合同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及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开发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预购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预购人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二、解除的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协商解除合同的,如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的,应先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再办理预售合同解除备案手续。三、决定、告知标准:
同受理、审查标准1、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2、准予解除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
3、不予解除备案的,制作《s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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