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发票盖章位置有规定吗?
盖在发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一般在发票右下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二、在商业发票中合同号与发票号可以一样吗?
合同号是你们签订合同时编的具有一定规则的顺序号。发票号是你向税务局领购发票,领购到的发票号码。你开具发票右上角的编号。如果你们单位与订立合同的另一方协商,合同号按发票号来编,也是完全可以的。只是这样你们内部合同管理很不方便。因为不同批次领购的发票编号是随意的,不具有规律性。你查找合同编号时就看不出合同的特性与签订日期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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