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人才购房补贴政策2021?
重庆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一览
江津区:
博士学历人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首席技师,或特级技师,或相当层次人才首次在津缴纳社会保险后购买商品房的,可按单套房价总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购房补贴;
全日制硕士学历人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师,或相当层次人才首次在津缴纳社会保险后购买商品房的,可按单套房价总额3%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每人限享受1次。
注:所指青年人才,为企业、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新引进的原则上40周岁及以下、按规定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青年人才,其中来津创业、见习实践的青年人才可不受在津缴纳社会保险限制,来津创业的青年人才所创办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需在本区,并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法定代表人。
璧山区:
重点企业全职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璧缴纳社保1年以上,在璧购买首套住房的,经认定,按首套购房地方综合贡献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参照执行。
渝中区:
在渝中区购买首套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可最高享受100%契税补助,对有突出贡献的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000万元购房补助。
注:渝中区高层次人才分为一二三四类,由渝中区委认定。
荣昌高层次卫生人才:
(一)全职新引进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才:
第一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6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激励金;
第二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18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激励金;
第三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4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激励金;
第四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12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激励金;
第五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6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激励金;
第六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
对其他特殊人才或特别优秀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激励。
注:人才激励金执行时间为5年。
二、2021山东省新房交房费用标准?
一、新房交房税费有:
1、契税: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三、2021年12月签购房合同日期?
12月5日,7日,10日,19日,29日,30日为好。 公历2021年12月5日,农历十一月初二,星期日,冲蛇(辛巳)煞西
【九星】九紫-天乙星(火)-吉神
公历2021年12月7日,农历十一月初四,星期二,冲羊(癸未)煞东
【九星】二黒-摄提星(土)-凶神
公历2021年12月10日,农历十一月初七,星期五,冲狗(丙戌)煞南
【九星】五黄-天符星(土)-凶神
公历2021年12月19日,农历十一月十六,星期日,冲羊(乙未)煞东
【九星】五黄-天符星(土)-凶神
公历2021年12月29日,农历十一月廿六,星期三,冲蛇(乙巳)煞西
【九星】六白-青龙星(金)-吉神
公历2021年12月30日,农历十一月廿七,星期四,冲马(丙午)煞南
【九星】七赤-咸池星(金)-凶神
四、太原2021年人才引进购房政策?
(1)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限购区域最多可以购买2套住宅;
(2)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限购区域可以购买1套住宅。
(3)购买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停止贷款办理;
关于二套房的认定,太原遵循“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即名下有房贷或有房产,再次买房就算二套。
三:太原公积金
(1)公积金贷款条件
①借款人属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②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③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④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⑤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⑥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2)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12取整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
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四:太原人才引进落户
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城镇区域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或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以在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于硕士以上人才可同时办理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合法稳定就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中心出具的在本市交纳一年以上保险的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租赁住房协议、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证明和《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租住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证(租赁证)原件、复印件。
五、2021宁波购房补贴?
2021年宁波可以申请购房补贴的对象
1、毕业十年内(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前移10年之内)在宁波购房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专科以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3、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只要认定是创客人才即可)、基础人才
4、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期间,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唯一住房的(由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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