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锅炉风帽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QH20210001
甲方:青海省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XXX锅炉装备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具备设计、制造和交付青海省能源有限公司所需的锅炉风帽的能力,为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制造并交付锅炉风帽,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制造并交付锅炉风帽。
2. 锅炉风帽的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期等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质量标准
1. 锅炉风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且应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
2. 甲方可以对锅炉风帽进行质量检验,乙方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检验报告。
3. 若锅炉风帽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三、交付与验收
1. 风帽的交付地点为甲方位于青海省的指定仓库。
2. 锅炉风帽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交付,若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在收到锅炉风帽后,将进行验收。若发现锅炉风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四、价格和支付方式
1. 锅炉风帽的单价为合同约定的金额,在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的定金。
2. 乙方制造并交付锅炉风帽后,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应按延期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五、保修期
1. 锅炉风帽的保修期为合同交付之日起的12个月。
2. 在保修期内,若锅炉风帽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六、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锅炉风帽或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
1.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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