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厂设备采购合同
茶叶产业是中国的传统特产之一,而茶厂设备是茶叶产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茶厂设备采购合同作为茶叶产业中不可或缺的合同文件,规范了茶厂与设备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一、合同签订方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
买方:[买方公司全称],注册地址:[买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买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卖方:[卖方公司全称],注册地址:[卖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卖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设备采购明细
卖方同意向买方提供以下茶厂设备:
- 设备名称:柔性茶叶加工机
- 设备型号:XX-001
- 数量:10台
- 单价:XXXX 元
- 设备名称:茶叶烘焙机
- 设备型号:XX-002
- 数量:5台
- 单价:XXXX 元
三、设备交付及验收
1. 卖方应按以下时间表完成设备交付:
- 柔性茶叶加工机:交付日期为合同签订日后30天内;
- 茶叶烘焙机:交付日期为合同签订日后45天内。
2. 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设备型号、数量进行验收。验收期限为设备交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
3. 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设备。
四、付款方式
1. 买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设备款项:
- 柔性茶叶加工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40%,设备交付前付清尾款;
- 茶叶烘焙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30%,设备交付前付清尾款。
2. 付款方式可通过电汇、现金等方式进行。
五、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买方未能按期支付设备款项,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3. 若卖方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设备合同总价款项的2%作为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设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本合同即表示双方同意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愿意共同遵守。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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